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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决合同争议条款效力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5 11:04:18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解决合同争议条款效力的规定是合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没有法律效力、被当事人撤销或者因为一些原因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约定的解决合同争议办法的效力。

民法典解决合同争议条款效力的规定

  一、民法典解决合同争议条款效力的规定

  民法典解决合同争议条款效力的规定是,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有哪些

  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有:

  1.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达成和解;

  2.由第三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3.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三、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

  法律快车提醒,合同纠纷的诉讼有效期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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