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销的条件是怎样的
导读:
债务抵销的条件是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应当互负债务、互相享有债权、债务或债权具有同一性质等。债务抵销是可以在二审程序当中提出的,当事人在提起债务抵销的请求时,只要是在辩论终结前均可提出主张。
债务抵销的条件是:
1.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即双方须对双方拥有可抵销之债权。可供抵销之债权,是指有执行力的债权,欠缺执行力的债权不可为抵销。双方之债权须均已届清偿期。
2.须双方的债权、债务为同一性质,即同种类的给付。如过当事人须为的给付种类不同,其经济目的也就不一致,抵销就难以留足当事人的需要。
3.须债务的性质可抵销。抵销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凡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或者依其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均不得抵销,具有人身性质的金钱债务,如酬金、抚恤金、退休金等权利不能抵销。
在诉讼中,被告以主张抵销与原告的债权债务抵销,在诉讼程序的二审辩论终结前被告均可主张抵销。债的抵销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对他方债务的清偿,从而使互负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抵销是债的消灭原因之一,因其相互抵充而使双方的债权债务同归消灭。
抵销发生债务清偿的效力,自债务抵销时起,双方互负债务按照抵销数额消灭。双方债务数额相等时,双方互负债务均归于消灭。但这种情况在实践 中极为罕见,绝大多数情况双方债务数额不等,只能抵销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债务数额较小的一方债务消灭,债务数额较大的一方只消灭一部分债务,未抵销的 债务仍须清偿。如果在协议抵销中,债权数额较大的债权人就未抵销的部分放弃债权,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又是自愿,可以允许。
法律快车提醒,抵销的债务利息计算到抵销之日,抵销时未到期的债务,如系债权人提出抵销,可视为对期限利益的放弃,不再扣除未到期的利息。在协议抵销时,利息是否扣除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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