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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赔偿金额怎么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26 17:46:59 人浏览

导读:

打官司赔偿金额的确定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应当是依据当事人的自身意愿而定,一般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款项,例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打官司赔偿金额怎么定

  一、打官司赔偿金额怎么定

  打官司赔偿金额是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而定的。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的直接损失。民事赔偿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二、赔偿款打到法院后多久能领到钱

  一般赔偿款打入法院账户后,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没有统一规定。根据法院内部财务规定,在一个月内有统一向当事人支付执行、履行款时间的,则也应该按照法院所规定的时间去领款。赔偿款到了法院账上后,总的原则是法院应该及时该赔偿款转交给原告或执行申请人。法律快车提醒,赔偿款打入法院战帐户的目的是便于法院监督赔偿款的支付。但肯定是不允许打入法官的个人帐户的。

  三、打官司对方拒不赔偿怎么办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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