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总则 > 民事权利 > 合同不平等条约处理

合同不平等条约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10 10:16:24 人浏览

导读:

合同不平等条约处理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进行协商,没有事先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合理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请求。

合同不平等条约处理

  一、合同不平等条约处理

  合同不平等条约处理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对合同进行修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符合法定显示公平的情形下,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撤销后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合同撤销不是合同违约,所以合同撤销后不能主张违约金。如果撤销合同是一方过错造成的,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适用于除斥期间制度,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