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合同的订立 > 主合同义务是指什么意思

主合同义务是指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8 15:14:07 人浏览

导读:

主合同义务的意思是合同关系当中所固有和必备,并且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内容。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从属关系,一旦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就无效。

主合同义务是指什么意思

  一、主合同义务是指什么意思

  主合同义务的意思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其又习惯被称为主给付义务或主义务。附随义务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间接义务又称不真正义务,是指当事人应当积极维护自身利益的合同义务。确定当事人所负担的合同义务的属性,在合同纠纷的处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为从属关系,从合同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也无效,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且生效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主合同怎么约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变更,一般应明确约定,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确规定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发生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现内容需要补充,可以起草合同补充协议。法律快车提醒,拟定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几个必要的信息:

  1.是双方基本信息需要全面具体;

  2.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3.协议补充或变更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