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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遗产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9 13:55:02 人浏览

导读:

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同居关系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同居关系遗产怎么分配

  一、同居关系遗产怎么分配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二、同居关系可以分配财产吗

  同居关系的解除,对财产的处理,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中关于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来说,在同居期间的,双方所获得的各自收益等,都只属于个人所有,而非当然的归双方共有;

  2、对于存在的,由单方出资,或者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汽车等,在同居关系的解除时,这些财产虽然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3、对于两人在同居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一般适用“谁取得,谁承担”的原则,即在同居关系解除后,不当然的由双方负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所负的债务来源,是为了当时双方同居时的基本开销,或者债权方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当时两人的同居关系,极具夫妻关系的外观,且在这种外观下担负相关债务的,这时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双方负有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我国法律对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第一,经查确实属于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第二,离婚后双方没有再婚,但是也没有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当作为同居关系而判决解除;

  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时,如果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应当一并解决。

  另外,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共有财产处理,但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不能包括在共有财产之内。在分割同居财产时,一般应当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同居关系遗产怎么分配的相关知识,一般先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分割部分不明的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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