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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怎么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20 23:31:41 人浏览

导读:

宣告失踪的撤销方式一般是由失踪人本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撤销申请。宣告失踪是可以注销户口的,当失踪人满二年时,便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宣告失踪怎么撤销

  一、宣告失踪怎么撤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民法典》第四十五条规定,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二、宣告失踪可以注销户口吗

  宣告失踪可以注销户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亲人走失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满2年,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凭法院宣告文书,到派出所户籍室就可以办理户口注销。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两年没有必要,只要有有关机关的证明即可。

  法律快车提醒,申请宣告失踪需要申请书、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在申请书中,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申请宣告失踪需要在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情况下进行申请。

  三、宣告失踪后其债权如何主张

  对失踪的债务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主张债权:

  1.债务人如果失踪2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2.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权,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判决书,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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