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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0-03-25 11:11:28 0人浏览
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宣告失踪的条件有:

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2、有下落不明的事实且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

3、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宣告失踪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宣告死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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