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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是否必需有履行期限的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0 17:05:20 人浏览

导读:

签订合同时必然需要有履行期限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件进行约定是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之一。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合同名称与合同合同需要一致;明确合同具体条款;明确违约责任;等等。

签订合同时是否必需有履行期限的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时是否必需有履行期限的约定?

  签订合同时是有必要约定履行期限的,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3.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4.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注意用词严谨。

  6.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7.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

  三、签订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签订合同有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1.合同主体资格方面的风险。不具备签约资格的主体单位和个人在合同上签了约,如主体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代理权限,或虽有代理权限,但是超越代理权限代理。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与签字、盖章人不一致或为亲戚、分支机构。

  2.合同名称与内容相矛盾的风险。主要会出现合同名称与内容不符,名称存在张冠李戴的现象。例如本应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有时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但实际上其中有买卖,也有担保、抵押、承揽等内容,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3.合同条款不完备的风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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