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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9 09:29:24 人浏览

导读:

要约不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要约的行为方式的目的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受要约人只要做出一定的承诺行为,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成立,但是意思表示行为必须要明确具体,不得存在任何欺诈、隐瞒的情况。

要约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一、要约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要约不是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只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要约是向特定的人发出想要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范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要约的要件。

  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除了必须具备意思表示的一般要件外,还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第二,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大都为要约邀请,如商业广告等。

  下列行为属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和商业广告。其中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产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文字、图形或影音作品。从其内容、对象、后果等方面判断,商业广告均不能构成要约,而是要约邀请。但如果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应视为要约,例如注明为要约或写明相对人只要作出规定的行为就可以使合同成立者,即为要约。

  第三,要约的效力。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效力期间由要约人确定。如未预先确定,则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口头要约,如受要约人未立即作出承诺,即失去效力;书面要约,如要约中未规定有效期间,应确定一个合理期间作为要约存续期限,该期限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要约到达所需时间;作出承诺所需时间;承诺到达要约人所需时间。

  要约在我国《民法典》当中主要指的就是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然了,要想构成要约的话,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的条件,也就是由特定的作出意思表示,同时是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三、要约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2、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五)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

  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拘束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要约是单方法律行为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要约行为并不属于单方敏思法律行为,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定措施予以实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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