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有义务吗
导读:
当合同被解除之后,有部分合同当事人对于具体的合同权利还是比较关心的,那么,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有义务吗?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哪些原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有义务,主要包括:
(一)通知的义务,合同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二)协助的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务;
(三)保密的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在合同履行中所知晓的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
(二)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
(三)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后合同义务,指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终止后的义务通常有以下几方面:
(一)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债务后,应当通知债权人债务履行的情况;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的提存地点和领取方式。
(二)协助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善后事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
(三)保密的义务。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法接触、掌握、使用国家秘密的合同当事人,对于保密期内的国家秘密,无权向第三者泄露。泄露了国家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除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特定事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也不得泄露。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有义务吗的相关知识,合同终止之后,一般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之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消失殆尽了,但是在某些情形下仍有合同义务需要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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