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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7 11:02:25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处理情况,这是需要按照有关的手续进行处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实施。那么,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么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关系

  一、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知识产权和债权的关系是两者都是属于民事权利,但两者有明确的区别,最基本的区别是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它必须具有为人所知的客观形式,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确认;

  (二)是智力成果是创造人发挥自己的智力、智慧和艰苦劳动的成果;

  (三)是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专有性,即排他性,是作者、发现人、发明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性、排他性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非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他的智力成果。时间性是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即丧失效力。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的有效的地区范围,任何一个国家所确认的知识产权,只在本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效力。这种严格的地域性特征是由智力成果极易传扬,又可利用而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三、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作为法律,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具有某些相同或者相似之处。

  (一)两种法律都是以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为杠杆,以权利和义务为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都是以确认和保护权利为中心展开的。

  (二)在知识产权法中,当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自己的权利时,与他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成为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将依据债和合同的原则来处理。这种现象可以看作是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交叉。

  两种法律的区别:

  对于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来说,差异大于共性,两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一)两种立法的价值趋向不同

  对于民商法来说,立法的目的在于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立法的立脚点在于充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的个人利益,而不是侧重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二)两种立法的结构不同

  对于民商法来说,主要的具体任务可以概括为三个,一是对权利的确认,相当于物权制度和人身权制度;二是对权利使用的规范,相当于债和合同制度;三是对权利的保护,相当于民事责任制度。在这三个具体任务中,对权利使用的规范又是主要内容,因为在整个民商事法律体系中,对交易的规范以及对交易规则的遵守是中心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关系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知识产权与债权的行为方式都属于民事权利,但两者的产生原因存在差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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