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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到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8 10:48:42 人浏览

导读:

收养孩子本来是为了年纪大了有个照顾,可有时候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后后,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反而有无尽的痛苦和烦恼,当收养无法继续下去时,怎么解除收养关系,那么,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到哪个部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到哪个部门

  一、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到哪个部门

  不同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不同的地方办理。

  (一)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解除收养关系管辖法院应该怎样处理

  解除收养关系管辖法院应该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

  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3、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5、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6、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到哪个部门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所知收养关系当事人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收养人、送养人以及已经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裁决收养关系是否予以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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