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上关于预期违约的规定
导读:
在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法律上有“预期违约”这一法律概念。那么,我国法律上关于预期违约的规定?一方预期违约,另一方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通常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时,则构成预期违约。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要负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叫做“预期违约”或“先期违约”。其法律特征是:
(一)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表示不履行未来的义务,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因而被称为“预期”,以此区别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
(二)是以明示或者行为肯定地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其义务。
(三)是能够履行义务,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未来的义务。
(四)拒绝履行的是主要债务,而非细小义务。
合同法赋予当事人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理由在于:当事人虽未实际违约,但已表示他已置合同于不顾,根本漠视其应负的合同义务。遇此情形,如果仍让守约方坐等履行期届至才能向对方主张权利,要求赔偿损失,那将损害守约方的利益。因此建立这一规则,允许守约方行使解除权,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保护守约方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守约方也可以不解除合同,等到履行期届至后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补偿原则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并可申请法院、仲裁机关适当增加、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赔偿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我国法律上关于预期违约的规定的相关知识,看了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预期违约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合同一方构成预期违约,另一方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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