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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普通合伙人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7 13:51:14 人浏览

导读:

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大多数我们看到的合伙人都是与私企的合伙,国企的合伙比较少接触。那么,国企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是什么?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登记如何办理?接下来,关于国企普通合伙人条件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国企普通合伙人条件

  一、国企普通合伙人条件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如何办理

  1、合伙人由2人以上的自然人组成;

  2、具有书面合伙协议;

  3、具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且名称中不得使用出现"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拥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国企普通合伙人条件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国企普通合伙人条件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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