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租赁合同 > 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1 14:52:18 人浏览

导读:

因为现在的房价涨得特别厉害,尤其是一些大城市的房价更是高的离谱,所以很多年轻人都是租房上班,那么,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强制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二)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无故解除租赁合同的怎么赔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法条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的灭失】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的解除要哪些法定条件

  (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亦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当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情况下解除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违法解除租赁合同后有几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就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第二种就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