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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7 09:37:13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买卖合同的处理情况,这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对于权利予以保护。那么,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孳息采交付主义,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买卖合同假的借款合同还成立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假的与借款合同会不会成立是没有关系原的,签订书面合同时,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买卖合同利息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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