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归属怎么确定
导读:
实践中,对于买卖合同的处理,需要按照有关的情况进行,满足一定的流程和手续进行相关行为的处理。那么,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归属怎么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标的物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孳息是“原物”的对称。指由物或者权利而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签订合同的基本过程
要约、答约、再要约、确认、签订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关键词:平等主体。举例:在合同审查中经常发现贵公司提供的合同中出现“罚款”的字样,该字眼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其体现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的隶属关系,因此,合同应避免使用这样的字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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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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