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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消除危险适用诉讼时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4 15:44:1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应当知道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民事诉讼案件都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请求消除危险适用诉讼时效吗?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请求消除危险适用诉讼时效吗

  一、请求消除危险适用诉讼时效吗

  请求消除危险行为的,由于危险行为是持续存在的,所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时,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一般由当中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消除危险属于财产责任还是非财产责任

  消除危险属于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财产上的不利益,民法中所规定的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都属于财产责任方式。非财产责任,是指内容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责任,如民法所规定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责任方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请求消除危险适用诉讼时效吗的相关知识,请求消除危险行为的,由于危险行为是持续存在的,所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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