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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的生活中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期限,权利人的相关权利可能就得不到支持。那么,具体有哪些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不适用诉讼时效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哪些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人身权请求权。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民法典》中增加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其起算点可以延至未成年人成年之后开始计算,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的保护。

  (二)支配性权利,比如物权和知识产权;

  (三)抗辩权;

  (四)形成权;

  (五)物权性权利,比如排除所造成或的妨碍、消除所形成或即将形成的危险、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不动产或者已经登记的动产返还请求权等都物权性权利都不适用诉讼时效。

  (六)道德性义务的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比如赡养、抚养、扶养等费用的要求。

  、民事诉讼时效期一般为多久

  (一)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特殊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委托朋友可以吗

  可以委托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应诉,但要求有授权委托书。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不能成为代理人的情形包括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代理人的人。

  私法自治,民诉中可委托朋友作为自己的工作人员代理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哪些不适用诉讼时效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有很多,例如抗辩权、形成权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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