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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讨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4 17:21:14 人浏览

导读: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在社会中的恶性是比较的大,主要就是对于法律意识的认识淡薄。那么,农民工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讨薪?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民工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讨薪

  一、农民工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讨薪

  手段一:申请诉前保全

  司法实践中不少单位在经营不善时,往往采取转移资产、变卖设备、逃匿消失等手段隐匿财产,以此逃避法律责任。这样一来,即使农民工胜诉也会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拿到工资。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或申请仲裁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据此,农民工可以在起诉前或仲裁前向法院申请对欠薪单位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以避免陷入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

  手段二: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规定将支付令制度引入欠薪案件中,赋予了劳动者快捷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途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支付令仅适用于债权债务比较清楚,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数额确定,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同时支付令可以送达给被告的情况。一般来说,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法院会在15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被申请人必须在15日内提出异议或清偿债务,逾期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手段三: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此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配偶、子女或其他人等时,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

  二、公开宣判农民工讨薪合法吗

  公开宣判农民工讨薪是合法的,民事活动是需要公开的,这样可以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人们才会信服。作为刑事案件,由于涉及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生命与自由,更应该予以公开宣判。法院对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公开宣判,社会影响较大或关注度高的案件,应在法庭内公开宣判。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案件宣判的规定是,“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对于民事案件的宣判,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公开宣判一般在审判法庭内以开庭的形式进行。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应当在审判法庭内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宣判。具备远程视频条件的,可以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宣判。另外,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应当以开庭的形式进行宣判。对于宣判的程序,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公开宣判三日前依法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参加人)和公诉人(检察员)。而且,公开宣判三日前,应通过张贴公告、网站发布、电子屏幕显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告宣判的时间、地点、案件的名称及性质等。上述公告应当张贴在人民法院公告栏或者群众比较集中、能够看得到的场所,以方便群众旁听。

  三、农民工讨薪该找谁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到劳动监督大队或者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民工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讨薪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农民工维权的行为方式是多种多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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