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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8 13:42:49 人浏览

导读:

非法人组织也是一个整体,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实践中还是比较的常见。那么,《民法典》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

  (一)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二)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三)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二、民法典中非法人组织是否享有人格权吗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无论是法人组织还是非法人组织,都享有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三、民法总则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总则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亦称非法人团体。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非法人组织的设立人或出资人需要对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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