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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经济收入离婚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2 10:31:00 人浏览

导读:

有工作才有经济收入,很多人在结婚之后,生活重心就转移到家庭当中,要照顾和教育家里孩子,无法顺利的从事工作,也就没有经济收入,而这时候如果被离婚了,很可能无法独立生活,那么,无经济收入离婚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经济收入离婚怎么办

一、无经济收入离婚怎么办

离婚,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关于财产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是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如家暴,外遇等,可以要求少分婚后取得的财产。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离婚时的经济帮助请求权

夫妻离婚时的经济帮助请求权的成立,需具备下列要件:

(一)一方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

(二)生活困难的情况在离婚时客观存在;

(三)不考虑双方的过错因素;

(四)提供帮助方有负担能力。

夫妻离婚时的经济帮助制度,系基于婚姻法上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原则而产生,其目的在于填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扶养请求权之丧失,使因离婚而无自立生活能力的一方可以向他方请求资助,以维持离婚后的生活。

三、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

(一)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

(二)婚姻当事人一方有特定的过错行为。

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夫妻离婚是上述过错行为导致的。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因情况不同而变化。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无经济收入离婚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双方都要求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无经济收入离婚时对争取抚养权不利,不过还需要综合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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