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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经济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8 13:34:13 0人浏览

导读:

结婚就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也是对夫妻一方存在经济困难时的保障。那么,如果双方离婚了,一方存在生活困难时,是否能够得到另一方的帮助呢?这就要涉及到离婚经济帮助了,因为经济离婚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因为经济离婚
  •   离婚损害赔偿与经济帮助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述“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

  • 经济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为: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什么是离婚经济帮助

      一、《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主要包括: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2)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3)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三、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

      

      四、经济帮助可以是一次性帮...

  •   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

      1、经济帮助的条件

      ①.一方必须存在生活困难。

      经济困难的标准是,依靠个人财产或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没有住所。

      ②.一方必须在离婚时存在经济困难。

      如果一方在离婚时不存在经济困难,而是过一段时间后才产生经济困难,就不能再依据《婚姻法》第42条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③.另一方应当具有经济帮助的能力。

      即另一方在离婚时其个人财产和分得的财产,不但能够维持其能人的生存,还有足够的财产帮助一方才行。

      2、经济帮助的途径

      经济帮助可以是在经济上帮助,也可以是在房屋上帮助。房屋上的帮助可以是房屋的使用权,也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离婚经济困难的一方没有房屋,且该方年龄较大,无法在继续挣钱,那么经济帮助的方是可以是房屋所有权;如果该方还比较年轻,又无残疾,能够劳动,那么经济帮助可以是房屋的使用权等。 ...

  • 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是:

    1、接受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生活确实困难,如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2、提供的帮助的一方必须具有经济能力,即仅限于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

    3、接受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离婚后未再婚的,如果已另行结婚,则不再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应当给予经济帮助的条件是:一方生活困难或者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具体指一方必须存在生活困难,一方必须在离婚时存在经济困难且另一方应当具有经济帮助的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经济补偿金离婚时需要支付。支付的数额和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对于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一方工作等负担义务较多的一方,离婚时,一方可以给予一方适当补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听说过离婚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那么,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离婚时适用经济补偿制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各自归有的约定,即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如果双方对此期问的财产未作约定,适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或虽然约定。但非约定各自所有的,不适用此项制度。

      2、请求离婚补偿的一方应是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所谓付出义务较多是指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如在抚养、教育子女方面、照料老人方面以及协助另一方工作方面付出的义务。

      3、付出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对其付出的义务予以补偿。补偿的数额应当与一方所付出劳务的价值相当。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议,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子女的大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在子女抚养教育方面、对老人的赡养方面的投人情况,一方对另一方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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