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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保全的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0:05:08 人浏览

导读:

生活实践中,我们有几种方式进行合同保全。这就需要大家稍加留意,虽然保全的方式不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那么,民法典中合同保全的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中合同保全的方式

  一、民法典中合同保全的方式

  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

  (一)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二)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使的权利。

  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

  二、合同的保全措施的内容

  它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一)代位权。

  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应当收取债务,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只要具备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即可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对第三人、债务人和债权人本人都会产生法律效力。

  (二)撤销权。

  当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行为,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文,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3、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三、合同保全的行使条件

  合同保全的行使条件有: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合同没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被撤销的不能采取保全措施;合同的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中合同保全的方式的相关知识,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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