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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7 10:52:24 人浏览

导读:

在生活当中,常见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而接受赠与的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么,赠与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赠与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一、赠与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需公证才有效吗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实际交付赠与财产赠与合同才生效。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撤销赠与。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公证的大多数赠与合同在合同签订后还没有生效,而是要经过交付程序才生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即可生效。

  三、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二)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三)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由此可见,房屋赠与行为并不是在当事双方签订赠与合同时就生效的,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成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此为时间点才算赠与合同生效完成。为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免除后顾之忧,当事双方应尽快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赠与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的相关知识,赠与合同从含义上看是一种无偿合同,从性质分析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以及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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