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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的主体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08:48:04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民事权力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需要关注民事权力的主体是谁,而民事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那么民事权力的主体是什么呢?更多关于民事权利的主体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整理的内容。

民事权利的主体是什么

一、民事权利的主体是什么

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主体的资格由法律规定,在中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有公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在一定情况下,需要国家直接参加民事活动时,国家以民事主体的资格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如发行公债、享有财产所有权、接受赠与、对外以政府名义签订贸易协定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义务主体。通常,民事主体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民法调整的主要是商品经济关系,商品关系要求对等的劳动交换并体现等价有偿的要求,反映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就是双方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某些民事法律关系中,只有一方是权利主体,另一方则是义务主体,如绝对权关系、无偿的合同关系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可以都是单一的;也可以一方是单一的,而另一方是多数;也可以双方都是多数的。在某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人,例如债权债务关系;在另一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例如所有权关系。

二、主流的民事主体判断标准是什么

主流的民事主体判断标准认为,民事主体的本质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存在;二是国家法律的确认。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民事主体存在的决定性因素;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也是其存在所不可缺少的条件。

三、民事权力的客体是什么

民事客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通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成为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者分配转移某种利益,因此,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联系的中介。这些利益虽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但可归结为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相关内容,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大家如果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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