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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中的绝对权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0 13:26:29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民法典保护每一个公民的私人财产不受侵犯,并且也规定了每一个公民所享有的权力和义务。那么对于民事权利中的绝对权有什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事权利中的绝对权有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民法典保护每一个公民的私人财产不受侵犯,并且也规定了每一个公民所享有的权力和义务。那么对于民事权利中的绝对权有什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事权利中的绝对权有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事权利中的绝对权有什么

  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即为绝对权。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二、民事权利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民事权利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对人格权的研究最为突出,对股权(股东权)和著作权的研究也受到重视。但是对各种民事权利只作分离的孤立的研究是不够的,必须把各种权利放在一个整体(民事权利体系)中来研究,才更好些。

  要把各种民事权利组成一个体系,首先有个分类的问题。分类就要有一定的标准。一般民法书都讲到的普通的分类是:依权利的内容分财产权与非财产权;依其作用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依其效力所及的范围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等等。在这中间,最重要的是第一种,可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分类。因为作为分类的标准,“内容”是最重要的了。依第一种分类构建的权利体系,对人们认识民事权利的整体情况和各种权利的特性,最为便利。所以通常讲的民事权利体系,首先指的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体系。

  这种分类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所谓权利的内容是指因享有权利而受到保护的利益。随着社会发展,这种受保护的利益也在发展。某些“利益”不受保护了,这种权利也失去地位,如夫权;某些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提高了,这种权利的地位也应提高,如人格权;此外,有的权利的性质应该重新确定,如知识产权;有的权利应该给予应有的地位,如社员权。有必要对传统的民事权利体系加以审查,重建民事权利的体系。

  民事权利的内容,即其保护的利益,极为复杂,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因而依这一标准对民事权利所作的分类,很难把一切民事权利网罗无遗。但不能因此而放弃这种分类,因为实在找不出一个更好的办法。现在只好仍用这种分类而把各种民事权利最大限度地网罗进去。

  三、民事权利客体范围有哪些

  (一)物;

  (二)行为;

  (三)智力成果;

  (四)有价证券;

  (五)权利;

  (六)非物质利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权利中的绝对权有什么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民事权利中的绝对权是我国民法典具体规定和阐述的,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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