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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15:03:53 人浏览

导读:

当未成年人还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在法律上也就不能独立的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二、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一)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二)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它以自然人的意思能力为前提,有判断行为后果的能力。

  根本区别在于在民事行为能力强调是以自己的行为来取得权利,承担义务;而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本身赋予的。

  三、民法典的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别,并且还介绍了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比较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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