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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债务被禁止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1 11:00:13 人浏览

导读:

被禁止转让的债务是债务性质不得转让的,或者是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其他的情况。债务转让的通知方式是包括有口头通知、书面送达、短信通知、诉讼通知和其他情况。

  一、哪些债务被禁止转让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务转让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务转让是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三、债务转让如何通知?

  债务转让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通知:

  1.口头通知;

  2.书面送达;

  3.短信通知;

  4.邮件通知;

  5.公告送达;

  6.诉讼通知,诉讼通知是在起诉时才通知对方债权转让事宜,且是通过法院通知对方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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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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