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相对人死亡的合同是否终止
导读:
合同相对人的概念大部分人会疑惑,合同不就是涉及到合同的当事人吗?实际上,合同签约的主体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合同相对人就是能主张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延伸一个问题,合同相对人死亡的合同是否终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它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是合同签约主体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中的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诉讼;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概括起来其主要包含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和责任的相对性三方面的内容。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换言之合同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介绍了合同相对性,那么合同相对人就是能主张合同权利的当事人。
合同当事人死亡不会当然的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了以下七种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债务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显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属于前述情形任何之一。但这并不是说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权利义务就应该自然终止。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民法典》上所称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又称采购合同的终止或采购合同的权力义务消灭,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得采购合同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其终止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
(1)采购合同清偿。清偿,是指供采双方都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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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解除。所谓采购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在一定条件下,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基于合同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终止的行为。
(3)合同的抵消。所谓采购合同的抵消,即采购合同债务的相互抵消,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相有债务时,各自用自己的债权在对等的数额内同对方抵消债务的行为。债务抵消后,抵消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4)采购合同的提存。所谓采购合同的提存,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因享受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单方法律行为。
(5)采购合同的债务免除。所谓采购合同的债务免除,是指采购合同中的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时,采购合同终止。
(6)采购合同的债权债务混同。所谓采购合同的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一个人,致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采购合同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同归于一人时,自己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自己向自己履行债务是毫无必要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当终止。
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仍有一些义务,称为“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指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后合同义务具有以下特点:
(一)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产生的义务,合同订立前,当事人承担的是先合同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终止,当事人履行的是合同义务。
(二)后合同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某项义务,该义务为合同义务,不履行该义务,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后合同义务不是合同义务而是法定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后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派生的义务。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具有诚实、守信、善意的心理状况,不损人利己,不规避法律,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并没有一定之规,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履行的义务,均应为后合同义务的范围。
(四)后合同义务的内容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内容不同,后合同义务也不同,法律不可能针对个案确定后合同义务的内容,但按照交易习惯,某类合同终止后,当事人通常的行为准则,应作为后合同义务。所谓交易习惯,一方面指一般的民商事活动应遵循的习惯,另一方面指当事人双方长期交易关系中形成的习惯。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终止后的义务通常有以下几方面:
1、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债务后,应当通知债权人债务履行的情况;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的提存地点和领取方式。
2、协助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善后事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合同相对人死亡的合同是否终止”等相关法律知识。合同的终止需要有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合同相对人死亡的,并不在法定情形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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