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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人死亡监护权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09:02:29 人浏览

导读:

抚养人一般来说就是监护人,我们的父母在我们小时候就是我们的抚养人,有的时候抚养人死亡了,被监护人就会出现没有人监护的情况。那么,抚养人死亡监护权怎么办?接下来,关于抚养人死亡监护权怎么办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抚养人死亡监护权怎么办

  一、抚养人死亡监护权怎么办

  孩子的父母去世时,孩子的其他亲属和村委会等组织可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行使监护权。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人的兄、姐;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监护人首先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当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时,则由有监护能力的兄、姐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兄、姐或兄姐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则由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和朋友担任。

  但是,其他亲属和朋友担任监护人时,必须是他们自愿承担监护职责,并且经过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的同意。无上述监护人时或上述监护人均无监护能力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此外,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可以用遗嘱的方式为未成年人指定上述人员中的某人或上述人员以外的某人担任监护人,只要该项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指定就受法律保护。

  二、什么情况依法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有资格作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指定监护人的,只限于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上述组织和机关的指定权也有优先顺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首先行使指定权,其次由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定,只有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对有关组织的指定不服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才通过判决指定监护人。

  三、在我国如何办理指定监护人

  办理指定监护人需要到法院进行申请。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从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看,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

  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抚养人死亡监护权怎么办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抚养人死亡之后应当及时的确定新任的监护人以免被监护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如果迟迟不能确定就由法院来指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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