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人格权 > 人格权一般规定 > 如何出现人格混同

如何出现人格混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09:35:45 人浏览

导读:

人格混同一般出现在公司中,因为公司法人是有独立的人格的,但是严格意义上公司不是真正的人。那么,如何出现人格混同?什么是一般人格权?接下来,关于如何出现人格混同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如何出现人格混同

  一、如何出现人格混同

  第一、人员混同。这是指法人之间在组织机构和人员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公司之间董事相互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甚至雇员也相同,最典型的情形是“一套人马,多块牌子”。

  第二、业务混同。这是指法人之间从事相同的业务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彼此不分。如同一业务有时以这家公司名义进行,有时又以另一公司名义进行,以至于与之交易的对方当事人无法分清与哪家公司进行交易活动。

  第三、财务混同。这是指法人之间账簿、账户混同,或者两者之间不当冲账。需要注意的是,法人依法合并财税报表,以及在分开记账、支取自由前提下的集中现金管理,不应被视为财务混同。

  二、什么是一般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

  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因而与财产权相区别。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排他的效力。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最后,人格权还是一种专属权,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

  三、人格权是合同权利吗

  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因为人格权是直接与权利主体的存在和发展相联系的。对人格权的侵害就是对权利人自身的侵害,所以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应该居于首位。人格权是以权利人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对人格利益的认定,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深入,所以人格利益的范围日益扩大,人格权的内容也日益丰富。我国《民法典》在“人身权”的标题下规定的人格权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婚姻自主权。其中荣誉权是不是民事权利,值得研究。婚姻自主权在单列一个自由权之后,就没有独立的必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出现人格混同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人格混同顾名思义就是股东的人格和公司法人的人格出现了重合,这种现象是股东使用权利不当引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