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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8 12:30:26 人浏览

导读:

自然人从出生之日起,就是具有民事权利的,但民事权利能力却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龄等条件的。胎儿在还没有出生之前还不是一个完全的自然人,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吗

一、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吗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本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又有必要在一定情形下对胎儿的利益进行保护,因此,法律作出了特别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此处的“遗产继承”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遗嘱继承、遗赠。胎儿是法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有遗嘱的,胎儿按照遗嘱继承取得遗嘱确定的份额。胎儿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胎儿,将来按遗赠办理,胎儿取得遗产继承权。

“接受赠与”指赠与人可以将财产赠与给胎儿,胎儿此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除了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实践中还有其他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因此这一条规定用了一个“等”字,没有限定具体范围,为今后进行这方面立法留下空间。为了更周延地保护胎儿利益,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则自始不存在。

二、胎儿相关概念的界定

对胎儿在医学上的界定主要有时间的长短而定, 胎儿在母体的时候,时间不同,其的称谓也不一样,最初的称谓是受精卵和胚胎期,受精卵经发育,最先的两周是孕卵; 随着器官的渐渐成形,叫胚胎; 人的样式的显现是在胚胎的六周后,胎儿的称呼是在八周后。因此,胎儿具体是指妊娠晚期子宫不生育子女或后代,然后主要器官和系统往往形成。医学上关于胎儿的释义更于精准。因此,胎儿特指生命被孕育到一定的阶段之后,在此之前的皆不是胎儿。胎儿在法律上的界定更是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标准语尺度予以衡量和把握,更别说对其的法律上的专门保护,学术界对胎儿的讨论也是人云亦云,有些大家认为生命体是在母体胎盘中的是胎儿,视为生命发展的必经阶段,也是脱离母体之前的最后形态,这一定位无关乎时间的问题,只看胎儿的出生之前的发育程度和存在形态。可见,法律上的界定与医学上定位截然不同。相较而论,法律上的界定更合乎人们的理解和把握。上述两个反面的对胎儿界定本就有学科上的差异,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更何况是对胎儿的具体定位,而且两者的价值取向也不可同日而语。医学上着重突出其自然属性,指出胎儿更接近“人”的生命迹象委实 在妊娠8 周才是胎儿。法律上更着重于其社会性,指存在于母体之中的“人”。

三、胎儿是否有权利继承其父亲的遗产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个国家的法律文明发展程度如何,关键观察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程度如何,是否真正贯彻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胎儿无法独立保护自己的利益,法律能够对其进行保护,就更能体现法律文明的发展程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吗”等相关法律知识。一般情况下,胎儿是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但是在遗产赠与、继承等方面法律也对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做了一定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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