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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可以做税务登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3 14:21:35 人浏览

导读: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那么,自然人可以做税务登记吗?这个问题大多数人还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自然人是否可以做税务登记的相关知识。
自然人可以做税务登记吗

一、自然人可以做税务登记吗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二、税务登记证件的用途

1、开立银行基本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三、税务登记的期限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的自然人可以做税务登记吗的主要内容。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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