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损失违约金如何赔偿
导读:
目前大众的法律意识愈发增强,在这样的前提下,大家进行民事法律活动都注重要提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一些违约责任到的条款,来保证双方能够按照约定诚信履行合同条款,那么无损失违约金如何赔偿?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法律知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守约方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即便不能直接证明实际损失,也应有权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但对违约金的数额需进行适当调整。
原则上,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可能同时发生效力的。在此前提下,依据两个请求权指向利益是否同一来判断债权人是否得同时主张:若指向利益并非同一,债权人自得同时主张;若指向利益是同一的,则不能同时主张。在二者指向利益同一的情况下,即会产生债权人是否自由选择行使这两个请求权的问题,对此,原则应予允许。但在债权人选择了违约金请求权的情况下,基于不当得利的原理,违约金得计入损害赔偿,作为最低损害赔偿额。损害小于违约金数额的,也不能缩减违约金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不因债权人选择了违约金而丧失,对于超出违约金的损害,债权人仍得主张赔偿,只是必须对损害赔偿构成进行证明。相反,在债权人首先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超过损害赔偿数额的,债权人仍得请求超出损害赔偿部分的违约金数额。基于契约自由,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仅具有履约担保功能,不作为最低损害赔偿额计入损害赔偿请求范围,此时当事人既可以主张支付违约金,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违约金请求权应受制于违约金酌减条款。
损失赔偿包含两个方面,即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损害赔偿。
第一,约定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二,法定损害赔偿指由法律规定的,由违约方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对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法定损害赔偿金依功能不同,又分为惩罚性法定损害赔偿金与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的无损失违约金如何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双方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就达成合意,约定如果合同无法按时按量履行就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话,那么即使没有办法举证相关的损失也可以违约金,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比之前的约定的数额要酌情减少一些。以上的建议可以进行参考,如实际发生了纠纷,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那么,违约金损失是否包含直接损失?违约金如何确定损失额?违约金的功能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没有约定违约金损失如何计算?违约金条款包括哪些内容?合同的
合同的确定一般都是有着约定相应的违约金,这个合同的违约金是要合同确定的,但是在没有约定的时候,只要对当事人造成损失就是可以主张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