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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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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5:35
目前我国刑法明确处罚的信用卡呆账为持卡人恶意透支的行为,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将可能被认定为属恶意透支,如果透支金额高达5万元以上的,则可能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发卡银行进行报警的话,公安机关则会进行立案侦查。但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是持卡人有意拒绝还款,否则大多数发卡银行愿意以私下协商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而非有意追究持卡人的刑事责任,这就需要持卡人在透支后积极与发卡银行协商处理,以免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在此,我也提醒各位持卡人要尽快处理信用卡中存在的呆账情形,以免触碰刑事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