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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3 09:02:11 人浏览
  • 以下资料需要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予以提交:1、起诉状。且一般载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以及证据来源等信息;2、身份证明资料。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等件;3、提起离婚诉讼要带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2、身份证、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3、结婚证、财产清单、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准备当事人身份证明、起诉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当事人的结婚证等材料。起诉离婚需要的具体费用没有统一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例如,缴纳案件受理费,一般为50元至300元,如果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其超过20万元的部分交纳0.5%的案件受理费。其他部分,按生效裁判载明的数额确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4、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以下法律文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诉状一式三份,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被告需送达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及相关的户籍证明;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主张其相应诉讼请求成立的诉讼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法律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等材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单方起诉离婚所需材料:1、三份要求和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2、三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份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份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5、三份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三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4、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起诉离婚准备如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携带诉讼状、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所在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立案时递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户口簿、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3、缴纳诉讼费。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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