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何区别
导读:
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在性质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1.性质方面:
(1)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后,根据法庭审理作出的具有强制性的判决,它可能不完全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2)而离婚调解书则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自愿性。
2.在送达方面:
(1)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若不签收,法院也会视为已经送达。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签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而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将重新作出判决。
3.生效时间:
(1)一审离婚判决书在送达后15日生效,而二审判决书则从送达之日起生效。
(2)离婚调解书在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在离婚案件中,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3.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在离婚前应先尝试协议解决抚养问题。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4.如果子女已经满足了八周岁的年龄要求,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5.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有三个孩子,一般来说,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另一方抚养两个孩子。
在分配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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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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