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判决 > 我国对台湾地区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是否承认?

我国对台湾地区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是否承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8 00:09:51 人浏览

导读:

凡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当事人或其配偶是大陆居民的,该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未经认可,或被裁定不予认可的,

  

  凡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当事人或其配偶是大陆居民的,该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未经认可,或被裁定不予认可的,视该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