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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复制权的保护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2 20:27:53 人浏览

导读:

专利的现在每个国家在激烈竞争中占据优势的一大利器,专利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每个国家对于专利权保护的期限都是不一样的,那么专利权复制权的保护期限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专利的现在每个国家在激烈竞争中占据优势的一大利器,专利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每个国家对于专利权保护的期限都是不一样的,那么专利权复制权的保护期限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专利权复制权的保护期限

  一、专利权复制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我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还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以适应于工业应用的产品为前提,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是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是色彩、图案、形状的结合,并且这种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应富有美感。因此,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的标准有很大的主观性。产品的图片或照片本身并不能完全反映产品本身,人的视觉反映与产品的客观表现是存在差异的,尤其是彩色照片的还原效果也不能尽善尽美,何况形状是由点、线、面组成的整体,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效果,色彩更是如此。因此人们对以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外观设计的认定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我们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扩及到相似的外观设计。

  三、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

  1、独占实施权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专有权利,或者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使用权和销售权;

  (2)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转让权

  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

  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综上所述,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专利侵权的话,可以到管理专利的国家机关或者是法院进行处理,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专利权复制权的保护期限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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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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