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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拷问创业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2 00:38:52 人浏览

导读:

知识产权对于创业板上市是把“双刃剑”,企业要聪明使用,真实披露截止2011年10月,创业板上市企业已达270家左右,募集资金1900亿元。和以前主板上市企业最大的不同是,创业板企业大多都是民营企业,且企业家个人控股的现象很多,这种造富效应极大的刺激了新的创业热
  知识产权对于创业板上市是把“双刃剑”,企业要聪明使用,真实披露
    
  截止2011年10月,创业板上市企业已达270家左右,募集资金1900亿元。和以前主板上市企业最大的不同是,创业板企业大多都是民营企业,且企业家个人控股的现象很多,这种造富效应极大的刺激了新的创业热潮和企业上市热潮。
  
  然而,由于中国股市的定位尚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阶段,监管也不能完全到位,创业板曝出的问题时有发生,知识产权问题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在无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估值与定价、无形资产研发成本资本化与减值准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税收、专利权年费续期、无形资产寿命等方面,知识产权瓶颈给创业板企业提出了很多难题。
  
  苏州恒久遭暂缓上市缘由
  
  苏州恒久(300060,股吧)是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影响上市的著名案例之一。
  
  在苏州恒久已经完成了上市前的所有工作,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并且拿到了证监会的发行批文,只待交易所挂牌交易时,却二次上会遭遇上市被否。而被否的原因非常简单——仅仅是4500元的专利续费问题,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却“逃”过了保荐人和律师的层层筛查。
  
  2011年3月9日,苏州恒久第一次审核过会后以每股20.80元的发行价、市盈率高达77倍受到了700多亿资金的追捧。
  
  作为国内激光有机光导鼓生产制造行业内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的龙头企业,苏州恒久在招股书里公布了有机光导体、有机光导体管体等5项专利,但随后这5项专利被指在2009年没有缴费;而其声称正在向国家申请“光导体用含高分子材料的新型阻挡层”、“改善有机光导体光疲劳性能的方法”的两项发明型专利也在2008年4月被撤回。
  
  因为专利披露和事实不符,苏州恒久在2010年6月11日二次上会中被创业板发审委否决,创业板发审委在此后的6月13日也撤销了此前核准苏州恒久首发批复的决定。有人戏言,苏州恒久是被拉回来重新“枪毙”了一次。
  
  苏州恒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公司共计拥有专利5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除此之外,公司还有4项已被受理的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但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后认为,苏州恒久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中披露的全部5项专利及2项正在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与事实不符,苏州恒久目前全部产品均使用被终止的4项外观设计专利,50%的产品使用被终止的1项实用新型专利,总体上看,5项专利被终止对申请人存在不利影响。
  
  承办此案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以及发行人律师因对信息披露失实的明显责任均被证监会课以行政处罚。而在苏州恒久之后,又有星网锐捷(002396,股吧)、高德红外(002414,股吧)因被曝有专利问题而暂缓IPO。
  
  侵权、造假之殇
  
  无独有偶,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导致影响上市的例子,不止苏州恒久一家,而缘由也各有千秋。
  
  早在2010年3月19日,洛阳北玻就已经通过证监会审核,但其后却因被欧洲企业状告侵权、存在重大侵权诉讼和巨额赔付而被迫中止上市。
  
  英国高等法院于2006年2月15日作出判决,洛阳北玻对原告Tamglass在欧洲的0261611号有关玻璃弯曲钢化机器和方法的发明专利技术构成侵权,赔偿数额共计1004.4万英镑,这已相当于人民币约1.05亿元,是洛阳北玻2009年净利润6546万元的1.6倍。2011年5月30日,洛阳北玻二次上会通过,并于2011年8月30日在深圳上市。
  
  除侵权风险之外,一些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还存在知识产权“掺假”的情况。比如一些专利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联性,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涉嫌造假。
  
  2011年9月29日,贝因美(002570,股吧)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滨江区国家税务局的通知,由于不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需补缴2008年、2009年税款5892.7万元。贝因美根本不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根据《审计署关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至2010年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决定》,审计署认定,贝因美在200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前三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65%;且申报的发明专利与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不直接相关。
  
  此前已有东湖高新(600133,股吧)、精艺股份(002295,股吧)等上市公司披露过因监管部门查实高新资格“掺假”而需补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要求“高新企业最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而在贝因美所拥有的28项专利权中,仅一种“微米花果山金猴子糖消食益胃奶粉制备方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关,其余27个专利都是关于产品包装、展示等不直接相关的技术。在贝因美13项专利申请权中,也只有5项与主要产品直接相关。
  
  该公司因涉嫌虚假信息披露,还可能面临中小投资者的民事索赔。
  
  知识产权或阻上市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办法》第14条规定,当发行人出现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影响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另外,证监会的审核要求是土地使用权、商标等无形资产要进入上市公司,否则会使上市公司重大无形资产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影响企业独立性以及盈利能力。
  
  这就要求企业在上市时,完善处理好包括知识产权问题在内的多种问题,避免专利造假、知识产权侵权、涉及诉讼及关联交易等等。
  
  当上述情形存在并被揭露出来时,企业承担的损失将可能远远大于造假或隐瞒信息所带来的利益,甚至可能承担“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刑事责任。 [page]
  
  在实践中,已经出现大批因知识产权问题而上市受阻的案例,后来者或可引以为戒。
  
  公司上市会造就一批亿万富豪,但这种造富效应可能伴随着公司上市过程中以及上市后大量的举报投诉,准备上市的公司万不可心存侥幸,踏踏实实搞好企业才是根本,哪怕企业晚上个一年两年,否则因为造假被否确实得不偿失。 (作者:徐海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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