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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奥巴马当选看网络环境对民主制度的影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9 14:40:19 人浏览

导读:

摘要:奥巴马被誉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网络总统,其竞选之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和社会特征。网络环境的发展为公民实现广泛政治参与和民主督开辟了新的路径。奥巴马当选,是人类社会步入21世纪以后网络环境对民主制度产生深远影响的典型范例。网络环境天生具有公共
摘 要:奥巴马被誉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网络总统”,其竞选之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和社会特征。网络环境的发展为公民实现广泛政治参与和民主督开辟了新的路径。奥巴马当选,是人类社会步入21 世纪以后网络环境对民主制度产生深远影响的典型范例。网络环境天生具有公共领域的特点。网络环境下的民主是去权威化、多元性的,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广泛参与的直接民主。在网络环境下,私方与公方的对话途径更加畅通,实现了网民与政府之间的双向信息互动,提升了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程度。关键词:奥巴马;网络环境;民主制度 从2008 年美国总统大选中脱颖而出的“黑马”奥巴马, 被誉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网络总统”。据公开资料显示,奥巴马筹集了超过512 亿美元的竞选经费,在美国深受金融危机困扰之下创造了历史新高。这一奇迹的产生主要就是靠互联网———奥巴马募集的竞选资金超过85 %来自互联网,其中绝大部分是不足100 美元的小额捐款,他也因此成为第一个拒绝使用政府提供的公共竞选资金(8 400 万美元) 的总统候选人[1 ] 。在代议制民主中,候选人为了赢取公众的选票,必须以最有效的途径将自己的施政理念和措施告知公众,博得公众的理解和认同。传统的集会演讲、纸质媒体、电话和电视等固然是可以选择的多种方式,但奥巴马的竞选团队更注重网络环境,利用网络同时将竞选宣传和募集资金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奥巴马对网络的重视和利用,首先体现在充分利用Web210 的网络技术优势,吸引大量的“草根”民众。在宣布竞选之时,他就推出了自己内容丰富的个人网站,在网站设计中大量利用了社交网络和互动元素,让网民可以实时展开讨论、自己举办筹款。奥巴马还在全球著名的视频网站You Tube 上传了大量的宣传视频供下载,让选民充分了解自己并与自己互动。其次,奥巴马充分利用了网络搜索引擎,让每个在Google上搜索奥巴马的选民同时会在搜索结果页面的右侧看到一个奥巴马的视频宣传广告。这个广告不仅批评竞争对手麦凯恩的政策立场,还有关于热点话题的判断和主张,如“油价”、“伊拉克战争”和“金融危机”,更好地向选民表达他在这些问题上的观点。再次,奥巴马还提倡不分富人和穷人、不分城市和农村普及网络,认为宽带是每个美国人都需要的服务,暗示如果需要可能将宽带作为公共服务由政府来提供,因此奥巴马深受网民爱戴。美国总统大选历来被视为西方民主制度的经典体现。从“网络总统”奥巴马当选,我们可以窥见发展日新月异的网络环境对民主制度产生的深远影响。  一、网络环境的概念与社会功能 网络环境又称赛博空间(Cyber space) ,从信息技术的角度而言,是指将分布在不同物理位置的多个计算机终端通过通讯网络互联,传递和处理信息数据,实现软、硬件及网络信息共享的系统。尽管学术界对计算机网络的法律研究已经逐渐深入,但迄今为止尚未对网络环境的法律概念达成共识。笔者认为,网络环境是人类社会环境在信息时代的特殊表现,是以计算机互联网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新信息环境。广义的网络环境是指人类凭借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的所有社会活动范围内的社会物质和精神条件的总和,包括建立在网络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网络社会意识和网络文化等。狭义的网络环境是人类利用网络改造生活的直接环境,以网络信息的发布、传播、获取和应用为基本要素。简言之,网络环境就是用网络技术虚拟的社会环境。在网络环境下,人们的社会活动可以通过网络展开,可以通过网络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进行各项民商事活动,产生各类权利义务关系,共同分享网络创造的经济社会利益;在网络环境下,人们能够更加主动、积极地创造、传播、获取信息,使个人、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均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信息利用潜力,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网络环境的形成,显著提高了人类传播信息、交流信息的能力。据美国Zogby Interactive 机构调查显示,目前超过一半的美国人主要依靠互联网获取新闻信息;43 %的美国网民将虚拟的网络环境视为与现实世界同等重要的生活环境[2 ]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2008 年的调查显示:获取信息是互联网最基本的功能,其中搜索引擎、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已经成互联网三大基础应用;81.4 %的网民经常使用即时通信软件交流信息; 76.3 %的网民经常通过网络获取新闻;90.4 %的网民表示,需要获取信息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去互联网上寻找[3 ] 。托夫勒认为:人类社会在经历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正在进入依靠全新技术和开发全新材料冲击旧的生产方式和社会传统的信息革命浪潮,即“第三次浪潮”[4 ] 。在“第三次浪潮”的推动下,作为有目的支配他人的权力的重心正从金钱、土地等传统社会资源转移到信息这一新的社会资源上来,“谁掌握信息,如何获取信息和使用信息”[ 5 ] 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生活和市场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第三次浪潮”推动下的产物,网络环境实际上就是将信息作为一种结构性因素的社会形态。结构是理解事物本质的有效途径,结构也决定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方向。任何事物都具有特定的结构模式,不同的结构之间存在功能上的区分和联系。人类社会是由不同的结构性要素组成的统一体,这些结构性要素直接决定了社会存在的样态和发展趋势。而“信息是社会的结构性(构成性) 因素,其渗透于现代以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是社会结构中不可缺少的构成性要素。”[6 ] 在信息以及各种信息传输工具的支撑下,不仅人们之间的社会互动、社会群体的形成和消解、社会组织的分化及重组、人们的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乃至社区的成长和变迁等,均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符号和由相关的信息知识系统所建构出来的抽象王国,而且社会制度和规范的创新与演化、社会结构和社会系统的分化与整合、社会价值观念的变革与重塑等,也同样要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种以信息为中心内容的抽象符号和专家系统的引导和控制。换言之,现代社会在本质上是一种在信息的支撑下时空高度延伸的社会系统,是一种技术现代性的功能后果不断加深和加速展开的过程[7 ] 。由此可见,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从其他社会资源中独立出来并成为一种新的结构性要素,对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实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网络环境对民主制度的影响 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公民实现广泛政治参与和民主监督开辟了新的路径。2006 年《时代》周刊评选出的年度人物,既非小布什也非比尔·盖茨,而是一台象征着普通网民的电脑:“你自己”( You) 。把每一位普通网民作为《时代》年度人物,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网络环境下的民主政治更加注重个人的政治表达与政治参与。据美国eMarketer 机构进行的社会调查显示,超过64 %的美国网民认为互联网在总统选举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8 ] 。美国《电子信息自由法》(1996) 明确规定:应当由公众阅览复制的政府记录应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供公众自由查阅;将所有应当公开的行政信息上网是行政机关的一项义务。该法施行后,联邦各行政机关纷纷制作网页,建立电子阅览室贯彻实施[9 ] 。2008 年美国大选,民主党和共和党不约而同地选择互联网作为主要的竞选舞台,仅候选人希拉里的个人网站( ht tp :/ / www.hillaryclinton. com/ ) 就耗资600 万美元。此外,奥巴马和麦凯恩还通过全球最大的视频共享网站You Tube 进行政治宣传和网络辩论的视频直播。事实证明,网络竞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仅希拉里竞选网站开设1 个月,公众浏览量就高达76 万人次,效果远超电视竞选广告[10 ] 。 奈斯比特认为:“在信息社会中,信息和知识取代能源和资本成了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成为社会中权力分配的决定因素。新的权力将不是基于少数人掌握的金钱,而是基于多数人都可掌握的信息,信息化将引起巨大的权力转移,形成社会中权力更为平等的分配。”[11 ] 权力是由社会公众让渡给政府的,而在现代公法领域却出现了权力无限膨胀和扩张的趋势,权力挤压甚至侵入了社会公众的权利空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的知悉需求日益强烈,参与公共管理的主动性不断提高。网络环境的出现适应了现代民主发展的需要,为公民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民主政治生活,抵御权力的不当扩张提供了现实保障。据中国社科院2007 年10月“互联网与政治及电子政务”的调查统计,多数被访对象对于网络带来的民主参与性充满着期待。30.3 %的被访者认为网络可以使人在政治上有更大的权力;47.9 %的被访者认为网络可以使人对政府的行为有更多的发言权;75.1 %的被访者认为网络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民主政治;59.3 %的被访者认为网络可以使政府工作人员更关心百姓的看法[12 ] 。网络环境下知情权的实现,使得公方与私方的对话渠道更加畅通,提供了将部分政治权力归还公众的机会,充分体现出公共参与性。具体而言,网络环境对于民主制度的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网络环境下的民主是去权威化、多元性的,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广泛参与的直接民主;在网络环境下,私方与公方的对话途径更加畅通。协商和对话是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韦伯认为,传统社会结构具有“金字塔型”的社会层级,信息的流转是单向、逐级的,统治者垄断了绝大部分信息资源和传播媒介,私方与公方无法直接实现对话和交流。网络环境的出现颠覆了传统的“金字塔型”官僚层级社会结构,打破了政府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和控制,使得所有公民都能够更加直接、便捷地参与到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形成了网民之间、网民与政府之间话语权的相对平等。公民能够凭借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更加及时地获取政府信息,更加主动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也能够更加直接地享受到参与民主所创造的政治利益。公民可以通过浏览政府网站获取最新的政府信息,通过BBS 论坛交流彼此的价值观和政治立场,通过网络竞选和网络投票反映政治主张,作出政治选择。即使是最普通的网民,也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充分获取信息、发表政见、参与监督。例如,2006 年元旦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试运行期间,首次将直播间设在了中南海的会议室,多次同步直播国务院专题会议。网站正式开通后,中国政府网还将2000 年以来的200 多期国务院公报悉数搬上网站,方便公众查询。2007 年底,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前夕,湖南省委在互联网上发布16 个议题,请全省民众为湖南发展献计献策[13 ] 。2008 年两会期间,一个“我有问题问总理”的网络互动栏目亮相人民网,吸引了上百万网民热情参与。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通过开通“博客”、参与网站在线访谈等形式为网民解读政策,接受网民质询提问,与网民展开互动交流。这些都充分说明:网络环境对民主制度的推动作用是十分巨大的。 其次,从网络环境的社会特征来看,网络环境天生具有公共领域的特点。自由、开放、多元化和拒绝权威成为网络社会意识的主要表征,结束了由政府权威和主流舆论媒体垄断信息资源的时代。哈贝马斯提出了“公共领域”( Public sp here)理论,认为公共领域是一个介于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中间地带,它是一个向所有公民开放、由对话组成的、旨在形成公共舆论、体现公共理性精神的、以大众传媒为主要运作工具的批判空间[14 ] 。在公共领域中,整个社会透过公共媒体交换意见,从而对问题产生质疑或形成共识。“在公共领域中,作为公共意见的载体的公众形成了,就这样一种公共领域而言,它涉及公共性的原则。”“这种公共性一度是在与君主的秘密政治的斗争中获得的,自那以后,这种公共性使得公众能够对国家活动实施民主控制。”[15 ] 从价值规范导向来看,公共领域概念的价值规范集中体现在它对公共性的高扬与彰显,而公共性不仅以批判与开放为其特征,更重要的是,它以自由、民主、正义为基石。作为20 世纪科技文明的结晶和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互联网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公共领域,具备了公共领域的价值特征。在网络环境下,社会公众不再仅仅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也能够主动、不受拘束地检索、咨询、下载信息,真正成为信息资源的驾驭者。这种全新的信息自由体验使得社会公众通过行使知情权获得了极大的自主性,而自主性体验又能直接影响到公众的政治功效感,使其自认为在政治方面是有所作为的。在推动信息公开的进程中,那些政治功效感强的公民会对自己的民主参与行为更为自信,于是会乐此不疲投入机会成本参与其中。可以认为,网络环境下的自主性体验进一步提升了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公民对网络环境下知情权的日益重视充分体现出公共理性。另一方面,在网络环境下,社会公众能够获取的信息资源储备激增,在对各种信息的比较、分析和鉴别中,公众能凭借自己的理性判断和利益需求主动筛选信息,选择对自己有利或者自己认同的信息来指导社会活动。网络信息资源的广泛性和可选择性极大程度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信息需求的个性化,而个体的独立性正是开放社会的重要标志。在个体的独立性被充分满足的前提下,才可能产生以民主、自治为主要特征的多元化市民社会。 再次,从网络信息的传播方式来看,无论是BBS 论坛在线讨论、网络群组聊天,还是网上新闻发布会和网络听证会等渠道都能够实现网络信息的即时性互动交流,让网民更加及时、便利地行使知情权,极大地增强了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作为重要的人权类型之一,知情权是指公民享有知悉与其社会活动相关的一切公私信息的权利,是公民政治权利得以实现的前置性权利。通过BBS 论坛在线讨论,网民可以从不同侧面交流自己对某一社会现象或事件的看法,从其他网民的言论中获取自己不知道的信息并加以对比和甄别,形成对该现象或事件较为客观、准确的认知。在网络环境下,一旦某话题引起网民的注意,就容易形成特定的网络舆情集团,对信息公开产生不容忽视的巨大推动力。从2003 年广东“孙志刚收容致死案”引发废除实施21 年之久的《城市流浪人员乞讨收容遣送办法》,到2005年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推动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改革,再到2007 年山西“黑砖窑童工案”带来的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网络舆情扮演的积极推动角色勿庸置疑。2007 年10 月,陕西农民周正龙声称发现野生华南虎并提供了照片,当地林业部门在未加以核实的情况下就予以上报并向社会公布。后有网民在BBS 论坛中指出“虎照”系作伪并出具了该“虎照”的原型———广东某印刷厂生产的老虎年画,而陕西省林业部门坚决予以否认。一时间,网络上要求陕西省林业部门公布事件真相并鉴定“虎照”真伪的帖子多达数十万个。在声势浩大的网络舆情声讨下,陕西省政府出面对陕西省林业部门提出批评。2008 年2 月,陕西林业厅因草率发布不实信息向社会公众致歉。此事件被网民称为“网络民意的胜利”[16 ] 。同样在2008 年2 月,广州青年许霆因在A TM 取款机恶意取款被判无期徒刑,也引发了网民有关审判公开的热烈讨论,这些都充分体现出网民通过积极主张知情权,民主参与意识在不断增强。 第四,从政府决策的角度而言,网络环境实现了网民与政府之间的双向信息互动,提升了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程度。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认为:随着信息运动的增加,政治变化的趋向是逐渐偏离选民代表政治,走向全民立即卷入中央决策行为的政治[17 ] 。政府决策系统应该是面向社会的开放系统,决不能与社会环境隔绝开来。决策中枢通过制定政策以及控制政策的实施对社会环境施加影响,政府决策正是在与社会环境的双向作用和相互影响中达到平衡。在网络环境下,任何网民都可以发展成为参与政策制定的信息来源。只有建立开放、透明的政策制定系统,让公众充分知情,才能广开信息来源,丰富政策制定依据,并据此预测政策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政策运行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8 年3 月18 日“两会”记者会上曾明确表态:“两会期间我一直在上网,广大网民向我提问题、提建议,甚至为我分忧,多达数百万条。参与的恐怕有上亿人。这么多群众以如此高的热情关注两会,特别是关心政府的工作,使我深受感动。他们的意见、批评都是对政府的信任、支持、鼓励和鞭策。我常常一边看网,脑子里就想一段话,就是‘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群众之所以用这么大的精力来上网写问题、提建议,是要政府解决问题的。”[18 ] 从中共十五大开始,国内各大网站开始同步直播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的议程,最初是在人民网这一政府官方网站和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以文字和图片形式滚动发布会议实况,后来又实现了对重要会议的视频直播。在发布信息的同时,各大网站也开辟了“我为中央来建言”、“我有问题问总理”等在线互动栏目,吸引了大批网民积极发表政见,对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据报载,近年来中央领导人每天都会在案头看到由有关部门和机构汇编的当日互联网舆情,信息来源包括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媒、知名BBS 论坛以及境外主流网站,主要内容多为网民关注的社会热点[19 ] 。此外,越来越多的中国官员也开始积极通过网络渠道与网民进行良性互动,如针对社会关注的焦点议题组织官员、学者同网民直接对话,官员开“博客”与网民直接交流等等。2007 年,江苏省宿迁市81 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集体开通“博客”,访问量高达76 万人次;北京海淀区副区长于军的“博客”一天点击率超3 万次[20 ] 。这种“官员博客”绕过了行政壁垒和人为障碍,抛弃了陈规陋习、繁文缛节与公文“旅行”,成为成本最低、速度快、最为直接的民情官意的互动站,在让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最新的决策信息和政府动态的同时,也让民间诉求及时传递到政府各级部门,使那些可能因各种原因而被扣留、拖延或隐瞒的信息,得以完整地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使公民能够及时准确地知晓真实情况,从而渐进式地推动民主制度发展。 参考文献:[1 ] 张田勘. 奥巴马当选彰显网络技术的力量[N ] . 成都商报,2008211206 (8) .[2 ] 网民数超过美国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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