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被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导读:
法制网北京7月29日讯 记者陈丽平 2005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准备工作。今年1月,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专利法修改草案正处于国务院审议阶段,不久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修改工作将于2009年上半年完成。
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新天,今天在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的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与展望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
此前,我国专利法已经历了两次修改。1992年9月,为更好履行我国政府在中美两国达成的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中的承诺,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8月,为了顺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尹新天说,我国专利制度经历了从酝酿诞生到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取得了可喜的成就。1985年4月1日,即我国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原中国专利局就收到来自国内外的专利申请3455件,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誉为创造了世界专利历史的新纪录。
尹新天说,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对专利权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建立了专利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并行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模式,并且不断予以完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专利行政执法方面,2003年至2007年间,全国各地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6427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919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8152件,有效地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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