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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发表权可以转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18:40:48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很多的东西都是可以转让的,比如一些专利权或者是一些合同等方面都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比如著作发表权之类的可以不可以进行转让也是需要了解一下的,所以著作发表权可以转让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现在很多的东西都是可以转让的,比如一些专利权或者是一些合同等方面都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比如著作发表权之类的可以不可以进行转让也是需要了解一下的,所以著作发表权可以转让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著作发表权可以转让吗

  发表权又称为“公开权、公表权”,是作者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 发表、何时何地何种方式发表的著作人身权。发表权概念的内涵即作 者将作品“公之于众”的决定权、选择权和禁止权,不经著作权人同意, 他人不得擅自发表其作品。发表权是最基本的著作权,是著作权中其他类型的权利的基础或前提。如果作者不行使发表权,作者的其他一切著作权就无从谈起,作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最终也将无从实现。发表权的性质具有争议性,其中重要的一点为发表权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但却可以进行转让。

  人身权是“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而 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但无论是把权利理解为资格、自由、做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或是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 益的一种手段,均应注意一般人身权与著作人身权具有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并不是每个自然人都享有发表权,也不是作者一出生就享有发表权。发表权是作者完成作品创作后享有的法定权,是“基于作品” 所享有的人身权利。既然是法律赋予作者的,就说明发表权并不是 “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发表权与未发表的作品不可分离,并不是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作者生前未发表的 作品等情形下,作品的发表权与作者会发生分离,可以进行转让。例如,在委托作品关系中,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约定著 作权的归属,双方当然也可以将发表权和署名权约定分别属于不同方法。

著作发表权可以转让吗

  二、发表权侵权如何认定

  发表权是作者享有的最重要的著作人身权,作者将作品创作完成后,如果不行使其发表权,则其他任何著作人身权或著作财产权均无从行使。然而,为什么许多立法例,包括《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均未规定发表权?这是由发表权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发表权是属于著作财产权与著作人身权交错领域里的权能,任何利用未发表作品的决定,都意味着必须做出发表该作品的决定,故英美法系国家通常将发表权作为使用专有权来保护 ,使之包含于财产权权能当中。由于发表权的行使往往与作者的声望和名誉密切相关,涉及到作者的人身权利,故我国著作权法将发表权作为著作人身权而不是作为著作财产权来保护。

  正因为发表权是属于著作财产权与著作人身权交错领域里的权能,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发表权与其他著作人身权即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同,其他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是永久的、不受限制的,而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相同。由于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不是永久的,故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侵犯作者的发表权时,必须先确定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之内,这是必须考虑的首要因素。

  其次,发表权的本质特征在于将尚未发表的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因此,只要某一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凡未经作者的许可,将其尚未发表的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的行为,均将侵犯作者的发表权。

  三、发表权是什么意思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作品一旦发表,也就不存在再次发表的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可见,发表权可以由著作权人行使,也可以由著作权许可他人行使。

  司法实践中,对于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转让著作权给受让方或作者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虽未授权受让方或出版社发表作品。但是,受让人或出版社若无法发表作品,则著作权转让和出版合同的意义不复存在,因此认定为作者许可受让人、出版社发表作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著作发表权可以转让吗的相关介绍,发表作品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避免做出侵权的行为,要多了解一些发表作品的流程,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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