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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管理组织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5 06:18:48 人浏览

导读:

目前国内的著作集体管理组织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版会、中国文权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更多关于我国集体管理组织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目前国内的著作集体管理组织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版会、 中国文权字著作权协会 、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更多关于我国集体管理组织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我国集体管理组织有哪些

  目前国内的著作集体管理组织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版会、 中国文权字著作权协会 、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我国集体管理组织有哪些

  二、什么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如何设立

  申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提交证明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的材料。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自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发给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到国务院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自国务院民政部门发给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其登记证书副本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将报备的登记证书副本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予以公告。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到国务院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依法登记的,应当将分支机构的登记证书副本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设立一个集体管理组织是十分麻烦的,应当经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批准。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我国集体管理组织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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