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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3 06:50:08 人浏览

导读: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一般来说,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根据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其他的人在使用我们的作品的时候,可以不经过我们的许可,但应该向我们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一般来说,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根据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其他的人在使用我们的作品的时候,可以不经过我们的许可,但应该向我们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

  1、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表演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许使用。除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支付报酬的以外,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

  二、我国法律对著作权人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第七条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

  第八条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三、著作权人的权利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是从著作权人发表、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创作的作品而产生的财产权,它与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的不可转让不同,是可以转让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财产权: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作品的复印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作品的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或者有线的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获取报酬的权利。著作权人发表作品,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以及全部或部分转让著作权,可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取报酬的权利;

  14、应当由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法定许可在使用的时候,其他人不仅需要向我们支付报酬,还需要尊重我们的其他权利,这种制度可以保障我们更好地行使著作权。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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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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