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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专利登记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08:10:10 人浏览

导读:

专利权,,简单来说,就是发明创造的人针对这个发明有独占的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中,针对专利权也出台了相关保护政策。公民在发明创造的时候,都会去相关机构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讲解一下如何办理专利登记手续。

  专利权,,简单来说,就是发明创造的人针对这个发明有独占的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中,针对专利权也出台了相关保护政策。公民在发明创造的时候,都会去相关机构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讲解一下如何办理专利登记手续

  一、如何办理专利登记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二、专利办理登记费是怎样的

  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印化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专利查询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各年的维持费。

  3、为方便申请人减轻其负担,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缴纳的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缴纳,如果申请人的发明专利申请没有获得专利权,则无需缴纳维持费。

  三、办理授予专利权的登记手续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和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如何办理专利登记手续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中,根据相关专利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发明创造人在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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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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