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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专利技术不代表临床意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4 00:32:52 人浏览

导读: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记者姚芃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公布六家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长沙晚报》发布的长沙方泰医院医疗广告、《深圳晚报》发布的强身牌鹿鞭补酒药品广告、《兰州晚报》发布的睾根果食品广告、大连电视台一套发布的金爵脉管复康药品广告,因违法情节严重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 记者姚芃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公布六家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长沙晚报》发布的长沙方泰医院医疗广告、《深圳晚报》发布的强身牌鹿鞭补酒药品广告、《兰州晚报》发布的睾根果食品广告、大连电视台一套发布的金爵脉管复康药品广告,因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被中国广告协会公开点评。

  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江雁明处长介绍,去年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46889件,罚没款2.44亿元。查办的药品、食品及保健食品、医疗服务违法广告仍位居前三位,部分媒体医药广告违法问题突出,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

  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助理李方午特别指出,一些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常利用所谓的专利技术来误导消费者,但专利仅说明在某种技术方法、产品外观、实用构造方面具有独创性,并不说明产品的作用、效果,不代表医学方面的临床意义。

  目前相当一部分违法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往往针对难以根治的疾病或疑难杂症,利用患者急于治好高血压、糖尿病、白殿风、过敏性鼻炎、乙型肝炎、偏瘫等顽症的心理,承诺疗效,欺骗性强,需特别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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