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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使用的分类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3 13:01:59 人浏览

导读:

1、概述欧洲专利局的DG1部,即第一管理总局,设在海牙和柏林,主要负责检索和文献工作。他们除保管系统检索文档之外,还对EP的公开文献进行正式分类,并履行EPO作为PCT国际检索单位的职能,对WO公开文献进行正式分类。除使用IPC进行分类之外,他们还使用一种以IPC为
  1、概述

  欧洲专利局的DG1部,即第一管理总局,设在海牙和柏林,主要负责检索和文献工作。他们除保管系统检索文档之外,还对EP的公开文献进行正式分类,并履行EPO作为PCT国际检索单位的职能,对WO公开文献进行正式分类。

  除使用IPC进行分类之外,他们还使用一种以IPC为基础的、所谓欧洲专利分类法ECLA 进行内部细分类,以适应不同技术领域的需求。新的专利文献在进入系统检索文档之前,要对它们进行内部分类。为了维护与提高检索文档的质量,分类审查员们不断调整与重组内部分类系统,以提高其使用效率。

  2、国际专利分类(IPC或Int. cl)

  正式的EPO专利公开文献是根据最新版本的国际专利分类表进行分类的。每年将对70000件专利申请进行分类。

  为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必须为每个审查员配备其所需的IPC文本。此外,审查员还可在联机检索网络EPOQUE的数据库中找到所需要的IPC,联机数据库中还存有IPC旧版本1-5。

  为保证对EP和WO公开文献进行高质量分类,必须使作为分类工具的IPC适应技术发展变化的要求。因此EPO积极参与IPC的修订工作。WIPO全面组织和协调该项修订工作,在不断的修订中,每五年出版一次新版本的IPC。

  3、欧洲分类体系ECLA

  ECLA的发展开始于70年代,是按照老的荷兰专利分类法(IDT)建立起来的。1968年,第一版IPC正式使用,海牙的分类机构就作出决定,将荷兰分类法IDT作出适应于IPC原则的改变,并设计采取两步走的方针。首先,关闭一部分IDT分类表中的组类,建立IPC类型分类表中的新组,这就是后面所说的欧洲分类表。关闭的IDT类组将不再用于新文献的分类。然后,将旧组进行单独的重新分类或改编。

  在海牙的分类机构并入EPO之后,ECLA全面接受了IIB旧的和新的分类方法,并继续进行这项由旧分类表向新分类表的改编工作。1991年最后一批组被关闭,意味着从当时起所有新文献都开始根据ECLA分类表进行分类。
  对旧组重新进行分类的工作正在进行,属于审查员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虽然旧文档在个别领域中仍有价值,但EPO决定在几年之内完全关闭IDT分类表,最终将把所有的IDT组转入ECLA分类。其目标是:

  ——用一本完整的使用英文的分类表替代不完整的旧分类表;
  ——用一个适用于同一技术领域各部分文献的实用存档位置替代楼内不同部位中的不同存档位置;
  ——用联机数据库中一个数据格式的一个分类领域替代具有两个不同格式的两个不同领域。

  1995年初,在检索中仍然要用到IDT分类表中的约15000个大组。这些大组包括约1600000件文献。这些大组或文献涉及ECLA分类表中的约45000个大组。

  1996年初,大约12700个IDT组仍在使用,这些分类小组覆盖了大约2000000件文献,涉及ECLA分类表中38000个大组。

  3.1、ECLA的结构:

  欧洲分类的主要原则是以国际专利分类(IPC)为基础的。EPO根据分类经验认为,需要一个动态的分类体系,迅速与分类需求相适应。因此ECLA被不断修订,以适应作为高效检索工具的需要。ECLA在以下两方面与IPC不同:首先,IPC的分类条目较宽,因此在某些很活跃的技术领域中包括过多的文献,在这种情况下,要对IPC分类条目进一步细分。其次,对于那些对技术概念定义不清或定义过时,不适于有效检索的分类条目,需经调整后再使用或者完全不使用。

  为了区分ECLA分类表中IPC类型的组和内部扩展组,表中采用了下述的符号结构,即IPC型的组保留其原来的IPC分类号,而扩展组即细分组用在其分类号后面加上字母数字序列来表示。

  实例(省略小类号):
        IPC         ECLA
  1/00   IPC大组        1/00 IPC大组
                   1/00B 内部第一级小组
                   1/00B2 内部第二级小组
  1/02  IPC第一级小组      1/02 IPC第一级小组
                   1/02B 内部第二级小组
  1/04  IPC第二级小组      1/04 内部第二级小组
                   1/04B 内部第三级小组
                   1/04B2 内部第四级小组
                   1/04B2B 内部第五级小组
  1/06  IPC第一级小组      1/06 IPC第一级小组

  在上述实例中,不仅是IPC与ECLA之间的区别,而且ECLA分类号结构的限定也显而易见:

  ——内部小组分类号在其IPC类型组的IPC分类号后面包含字母或字母一数字系列;
  ——IPC小组分类号不包含任何有关等级的信息,而只包含有关分类表中分类位置的信息。可是ECLA小组却在分类号结构中包含等级信息。
  ——从字母向数字或数字向字母的变化,代表着向下进一步细分或进入另一个平级类别。
  ——ECLA系统中不能再派生出新的大组;
  ——与IPC小组同级的ECLA小组,在分类表中总是置于这些IPC组的前面。

  ECLA分类表中内部增设部分一个更清楚的标志是使用方括弧,对IPC正文中增加的部分作出说明。

  1/04 IPC小组的正文[N:内部增加的内容]
  1/04B [N:内部小组的内容]

  正如前面所指出的,审查员在建立其领域内的文档时没有必要完全按照IPC的规定来进行。相反,出于技术上的考虑,有时需要违背IPC的宗旨,因此会发生IPC过时版本仍在ECLA体系中应用的情形,而新修订IPC版本中的那一部分已经被删掉。与此同时,IPC新版中新建立起来的类组,可能在ECLA体系中仍未被起用,但这种情形并不多见,因为90%现行有效的IPC版类组,均可在ECLA体系中找到。

  虽然ECLA是完全独立的分类工具,但仍注重ECLA与IPC之间的区别。为此在ECLA中用适当的方式来表示上述特殊类型的IPC组。

  ——通过导引标识[N:IPCn]加入各组的文字中,来表示在新版IPC已删除但仍在内部系统中使用的IPC类组。n表示相应组在其中仍然有效的上个IPC版本。然而,对最新版本IPC则不用这种指示。

  ——将内部未被使用的IPC组用广义说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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